本圖畫有彰化縣和淡水廳兩城,按雍正元年(1723)分諸羅縣而設淡水廳與彰化縣,十一年(1733)、十二年(1734)分別栽植刺竹為城,故知此圖不會早於一七三四年,但此圖諸羅未改名嘉義,故知不會晚於乾隆五十二年(1787)。
根據我的研究,本圖冊屬於六十七命工繪製的《番社采風圖》之一帖,時間當在乾隆十年(1745)左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