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sted by 潘怡仲 on January 21, 1998 at 04:19:08:
In Reply to: 回潘宜仲君 posted by 無責任艦長 on January 17, 1998 at 06:52:15:
: 做為一個「被了解」的「主體」。人是有很多面相與層次可以被瞭解的。
: 個人如是,群體亦如是.就說考古吧!
: 其實不祇是古物的尋穫吧?從環繞個
: 人,及至其與社會族群的聯繫,都可
: 藉由考古的所得而有所理解....
: 您說對人的瞭解...是專指腦內的
: 世界吧?但考古於此亦有所回應,
: 墓葬的形式,墓中的器物,豈不反
: 映墓主的信仰?社群關係?....
: 當然,無論是史學,亦或是考古學,
: 在理解「人」這事上,大概都祇是
: 一個側面.但那是學科的基本屬性
: 始然.作為理解體系的史學或考古
: 學,在情況的允許下,都是相互支
: 應的,
: 人是很複雜的吧?當代人是,先民何
: 獨不然?
: 您覺得呢?
考古當然不是找一些財寶 事實上學考古的人
最好避免買賣古物
雖然考古可以了解人 但是考古出來的東西
是不會說話的 況且所挖出來的東西也是多是
破碎的數量上不能代表
又 人的文化或是精神概念真的可以從器物上
表現出來嗎 近年來有所謂的新考古學
他們把考古當成是試驗性的科學來作
結果是考古的材料變成是考古學家的隨意工具
沒有用心去體會 如何了解人
你覺得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