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sted by 無責任艦長 on January 17, 1998 at 06:52:15:
In Reply to: 張光直 posted by 潘怡仲 on January 17, 1998 at 02:29:17:
做為一個「被了解」的「主體」。人是有很多面相與層次可以被瞭解的。
個人如是,群體亦如是.就說考古吧!
其實不祇是古物的尋穫吧?從環繞個
人,及至其與社會族群的聯繫,都可
藉由考古的所得而有所理解....
您說對人的瞭解...是專指腦內的
世界吧?但考古於此亦有所回應,
墓葬的形式,墓中的器物,豈不反
映墓主的信仰?社群關係?....
當然,無論是史學,亦或是考古學,
在理解「人」這事上,大概都祇是
一個側面.但那是學科的基本屬性
始然.作為理解體系的史學或考古
學,在情況的允許下,都是相互支
應的,
人是很複雜的吧?當代人是,先民何
獨不然?
您覺得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