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nglish

2012 New History
115 臺北市南港郵政1-44號信箱
02-2782-9555 # 226

沙門不敬王者論──
「 不為不恭敬人說法戒」及相關諸問題

康樂

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

 

在傳統印度的種姓秩序裡,婆羅門一向踞有最高的社會位階,而沙門(遁世者,包括佛教僧侶)由於與婆羅門一樣擁有宗教性的權威,基本上也能得到其他三個種姓(剎帝利、吠舍與首陀羅)——有時甚至還包括婆羅門——的禮敬。在此背景下,佛教律典裡會出現「不為不恭敬人說法」(只有當「聞法者」是個「病人」的情況下才可以例外)、「僧尼不應禮白衣」等等規定,實不足為奇。
印度的這種社會位階,歷千百年來並無太大的變動,換言之,婆羅門與沙門基本上一直都能受到其他三個種姓的禮敬。在此情況下,「不為不恭敬人說法」與「僧尼不應禮白衣」的規定,照說是沒有任何必須更動的理由,即使是號稱「入世」的大乘佛教,在其經典中也還要特別強調「法師」的地位在「君主」之上。因此,當我們發現某些中文佛教律典裡,「不為不恭敬人說法」的戒律條文將本來只有「病人」的「例外情況」擴大解釋到包括「君主」、「大臣」、或甚至「地主」的場合時,我們就不得不懷疑這些「例外條文」的來由。本文所要處理的就是此一問題。

 

關鍵詞:沙門  白衣  王者  戒律